李果感觉头顶有道视线一扫而过,后背都酥了,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她僵着身子动也不敢动。等季勋坐下后,没隔多久,李果悄悄把卷子摆在两人正中间,一低头就能看见上面用红笔的解析。她的卷面还算工整,就是这幼儿园字体属实有些辣眼睛,狗爬似的。季勋:……都说一般是女生字写的漂亮,到了她这可倒好,成了个例。他移开视线,用一支笔将试卷轻轻推回去,低下头便开始自顾自摆弄起了手机。几条消息轰炸进来,季勋随缘挑着回复,再退出来时他盯着屏幕发了会呆。下面消息攒动跳跃,置顶位置却毫无动静,唯一一条消息还是来自半年多前。他执意从大城市转校到这来的那天。季羡林:嗯,照顾好自己。啧。季勋熄灭屏幕,将手机丢进桌洞,两只手搭在桌上,额头抵住胳膊就开始闭目养神。就这么静静趴了大概五六分钟,他心底那股子莫名的燥意才慢慢散去。手臂似乎有些麻了,季勋动了动,调整到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伏案。一支笔却不小心被他手肘碰到,掉在地上发出“啪嗒”一声脆响。声音不大。季勋瞥了眼地上静静躺着的那只钢笔。钢笔通身散发着很有质地的金属光泽,笔尖以及笔盖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金色,下半截笔身颜色偏深,灯光下隐隐泛着绿。中间略胖,整体呈扁长纤细的椭圆形,握着它写字时也不会觉得头重脚轻。貌似是他之前去哪个国家散心时顺手买来的。用来签名的话最合适不过,给人种热刀切黄油的硬滑写感。但众所周知,钢笔很脆弱,稍微有点磕碰都容易发生漏墨。他看着那支笔。都摔在地上了……应该是坏了吧?季勋百无聊赖地想:不要了,过段时间再买一支。正要重新合眼,他视线范围内突然多出来个东西。一节鬼鬼祟祟的干瘦手臂在他眼皮子底下飞快掠过,只不过是眨下眼的功夫,他再看过去时地上那支笔便彻底没了踪影。季勋:嗯???什么鬼?大脑短暂沉思片刻,他才反应过来那只骷髅人手的主人正是他旁边这位新同桌。叫什么来着?长什么样?不记得了。大概是个长头发的女生,长着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季勋默了。不是目中无人,而是他从小就有脸盲的坏毛病。老实说,如果不是耳朵听力完好,他勉强还能听声辨人。那么世界上所有人在他眼里,都将拥有一个统一的样貌模板,没什么区别。就连他身边和他长时间相处,最亲近的人也无法避免这个问题。他只能通过快速找出某人身上最鲜明最明显特征的方式来记住这个人。下次遇见时他才不至于那么被动。要知道,对于一位高岭之花来说,患有脸盲这件事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会降格调的。然而显而易见的是,李果没什么特点。相貌平平,学习平平,就连女性的第二性特征也发育得平平无奇。整个人寡淡的如同一杯白开水,喝完就忘了什么滋味。他实在记不住。
也懒得记。可非要在她身上找出个特点的话……季勋在脑海里仔细回想刚才一闪而过的画面,像黑巫婆用来混匀毒药的搅拌棒,像晚秋森林里树梢上的一截枯枝。瘦削、枯槁,动作却很迅速。让他不禁联想起小时候曾在奶奶屋子阁楼上见过的一只小老鼠。偷拿人类东西时也是这般战战兢兢。可怜又可爱。等等。季勋甩开脑子里的纷杂想法。什么叫可爱,他吃错药了吧,居然产生这种诡异念头。他的笔掉了,同桌帮他捡了起来,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顺应剧情发展,等会他应该要向他这位好心的同桌道句谢,再怎么着也该做点什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她似乎并没有物归原主这一概念,抱着手中沉重的钢笔不停上下爱抚,好像她摸的不是笔,而是一个人。听着耳畔窸窸窣窣的响动。季勋嘴角抽搐。聪明如他很快从中觉察出某些蹊跷。难怪总感觉自从来了这个学校,前一天还放得好好的东西吃肉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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