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说。“从开学我就注意到你,跟同学总是保持距离,虽然在课业上不吝指教,但在课外的活动,你多半拒绝参加。对于那些送上门的女孩子,你总是严正的拒绝,甚至没有人到过你住的地方。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你的未婚妻跟你同住,所以你不能带女孩子回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好。”“对,你总是这么说,害我以为土生土长的东方男性想法都是这样,后来才知道你是特例!”“每个人观念不同。你特地到纽约找我,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巧合,你相信吗?”“洛杉矶巧合到纽约?”“你知道我在洛杉矶?你这么关心我啊!”她喜孜孜的问,带着娇态。“是帕华说的,你知道他对你十分仰慕。”“又是那个粗鲁鬼,你还有跟他联系啊?”“偶尔他会打越洋电话来问些事情,闲聊时,他很爱提起你。”饮料送上来,他轻啖一口。“你知道我其实——”脸泛着红光,偏偏她滴酒未沾。杜克绍迅速截断她的话“你年纪也不小了!我觉得帕华人不错,又追着你跑那么多年,如果不觉得讨厌,你试着给他一次机会。”“那你呢?你明知道我喜欢你,如果不觉得讨厌,也试着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有未婚妻了!”旧事重提,这就是他不想来美国的原因。“这是借口。杜克绍,如果你不喜欢我,就直接说不喜欢,不要每次都找这种借口来敷衍我。”压低嗓音,玛莎不停的深呼吸。“我从来不需要为任何人事物找任何借口。”在玛莎的耳里,翻译成她还不够格让他可以编借口来哄,好伤人!“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告白,以后我不会再提。”端起酒,她一饮而尽,酒气冲上大脑,呛得眼睛起雾。“我祝福你!”“你不会幸福的!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重重放下酒杯,玛莎转身跑出钢琴酒吧。佣懒的爵士音乐依旧,杜克绍看着离开的玛莎露娜,没有任何反应。又来了!她总是这样,说要放弃,却又再来,周而复始。回台湾如果接到帕华来电话,一定要臭骂他一顿,早交代过不准透露他的行踪,结果还是说出来,这种个性要追几百年才会追上玛莎啊?“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这句话如惊雷般闪过脑际,忘记?对啊!他怎么没想到?当年她的头部受伤,加上心理的创伤打击这么大,如果下意识为了保护自己,是有可能选择性的失忆。对,她一定是忘记他了,将过去的伤心全忘记,所以展开新生活那么他的出现,会勾起她丧失的记忆吗?如果回忆起来,那些深沉的痛楚不就不,不会的。他已经不再是当初十八岁、无法撑起一片天让她依赖的人。她会想起他,也会记起有多么的爱他,而那些刻骨的痛,将有他在一旁陪伴度过:他们会一起牵手,创造甜蜜的现在和未来,抚平过去的伤痕。她不能继续将他遗忘,他无法接受自己在她的脑海中毫无残存,毕竟他已经爱着她十一年,甚至打算独身终老,好不容易知道她还幸存。感谢上苍,感谢主耶稣!她真的活着!心的悸动让他的身体开始颤抖。这个消息是近十一年来,唯一让他有活过来感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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