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府,寝居里。
谢映之挑起丝帐,果然……
他清冷的目光落到云越身上:“主公去何处了?”
谢映之洞悉微毫,云越不敢欺瞒,老实交代:“主公觉得别园风景不错,想在那里玩赏一会儿。”
白日谢映之诸事繁多,便先行回城,让云越留下清点财货。
当时萧暥就顺水推舟表示,他现在无事可做,可以搭把手。
等到财货清点完毕后,萧暥又赖唧唧地不肯走,财迷兮兮地表示想在金银珠宝堆里睡一觉,打发云越先回去。
“主公我贫困潦倒半生了。”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就让我当一回守财奴,你先回去,嗯?”
……
谢映之长眉微蹙,天都黑了,居然还没回来。
城郊,天色已暗,晚风吹上来有点冷。萧暥冻得手脚冰凉,还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
下午云越刚走,他就跑了。封城那么多天,他快憋死了。
虽然江浔很努力地恢复大梁城的营业了,但也只能保证百姓客商的衣食住行,城里没地方可遛。
加上这些日子,谢玄首把他照看地太周全,萧暥就纳闷了,这人整天那么忙,春耕征兵筑城的事儿,哪样不是他一手抓?连九州的情报,往来的信笺都是谢玄首亲自过问,事无巨细,亲力亲为,绝对是劳模的典范!
可就这样,谢映之居然还能对他的一举一动洞察纤微。
谢映之看似无为,放任自流,但若一旦萧暥跃跃欲试想要做些什么小动作,就立即能感到仿佛无处不在般的约束。
现在他难得有机会出城透透气,遛个弯,当然不肯就这样回去。
这不春天来了吗?
他换了身衣裳,挑了匹马,还牵走了看家护院的小黄犬。
当然,他溜出来,不想连累他人回去被谢映之责罚,干脆谁也没带。
容绪的货品里还有弓箭,虽然那弓花里胡哨的,箭也长得不大正经,一看就是给纨绔子弟用的,不知还用了什么劳什子香料,引得一只苍蝇嗡嗡地跟着转。
他挎着弓,骑着马,左牵黄,右擎苍,大模大样地出去玩了。
早春的郊外,一片的枯黄草原,远远地能看到山峦起伏的轮廓。萧暥还从来没有在大梁城郊游玩过,他看山看水的,不时又纵马追逐草丛间的山鸡野兔。只是容绪那弓还真是公子哥儿的摆设,他试了试,连五斗之力都没有,根本射不远。就是他目力再好,也无济于事。
不但如此,狗还丢了……
萧暥脑阔疼,不会是啥稀罕品种罢?毕竟玄门养的应该都不简单。但谢先生那么高深莫测的人,怎么养的狗好像不大聪明的亚子。
眼看天黑了,四野茫茫,狗没找到,还迷路了,着实有点惨。
他此刻身处一片莽莽苍苍的丛林间,树木参天,连绵没有尽头。风吹过丛林,碎雪纷纷,林间寒寂,萧暥想找个避风的地方生火驱寒。
他驱马向山背而去,马蹄踏过一块积雪覆盖的界碑,昏暗的天光照着碑上刻着的几个字:私苑禁囿,擅入击杀。
凶兽
大梁城郊,很多豪强富商在此处购买土地,开辟庄园,其中以蒙仲的碧游山庄最为气势豪阔。
碧游山庄依山而建,辟地千顷,囊括了莽莽苍苍的丛林,浩荡的湖泊,一望无际的草场。
现在还是早春,原野上积雪未融,白茫茫一片寂寥。但是等到开春以后这里就热闹了。
蒙仲呼朋唤友游猎于此,世家贵胄,高门纨绔,江湖豪侠,三教九流汇集。
蒙仲将养了一冬,长了一身膘肥的野兽散放进猎场中,为了增加趣味,蒙仲仿照北狄人在草场上搭建穹帐,众人皆着北狄胡人的服装,白天狩猎,晚上纵乐,蒙仲还会让人去访来各色的美姬,让她们着胡服,穿梭在豪客们之间,纵情声色直到天亮。这可比每年皇家的秋狩吸引人多了。通过这春猎,蒙仲结交天下贵胄豪侠,庄中门客三千。
除此之外,蒙仲每年还会特地从异邦高价购买珍禽异兽,置于猎场中。引众人追逐为乐。
今年的奇珍异兽除了雪豹鬣狗等,还有一只金鳞貂。这东西不是貂,只是体型身长和貂差不多,所以得名。
别看金鳞貂个头不大,但生性嗜血,凶猛异常,速度还快如闪电,且背上覆着金鳞,犹如铠甲般刀枪不入。
‘不知道怎么样的好汉能猎获它?’管理兽苑的老管事心想。
这畜生阴诡得很,善于突袭,专咬人脖颈手腕等处。迄今为止,已经害了好几人的性命。一个月前,老管事就亲眼看到饲者张五郎被咬断了喉咙,蹬着腿在雪地里咽了气,血汩汩地流了一地。
乱世里,人命如草芥,还不如富贵人家养的一只貂。
老管事也害怕那畜生,每次走过,都觉得毛骨悚然,好像那畜生随时会破笼而出咬住他的脖颈。
因为金鳞貂性情暴躁,关在院子里冲撞地铁笼子哐哐直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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