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凝霜讨了个捷径,直接让屠户将猪蹄剁成小块。
四个大猪蹄剁了满满一大包。
可能会有人嫌弃这样失去了炖猪蹄的精髓,但确实是又省柴又省时。
“黄豆来不及泡了,拿花生炖就是。”
虞凝霜想象了一下成品的花生猪蹄汤。
那汤是白色的,虽不透明,却毫无浑浊之感,而是如牛乳一样顺滑。
猪蹄的油脂全被炖开、炖散,不会飘在表面,而是融入到每一口鲜甜之中,不需加其他的调料就能融合成完美的滋味。
那花生是白胖胖的,猪蹄也是白胖胖的。前者脆嫩,后者软糯,互相成就。
在这细润白色中的唯一一点例外,就是撒上的一撮碧绿葱末,以及夹一块颤嘟嘟的猪蹄浸入油泼辣子时的那一抹红亮。
菜还没做成,可虞凝霜今日心花怒放,光看着那些胶白肥美的大猪蹄都觉得它们极富美感,让她禁不住想要夸赞。
于是又笑眯眯地梅开二度,“这猪蹄,代表我把严铄踢啦!”
刚要缓过来的杨二嫂,这次真的差点摔跤。
然而,这些冲击她三观的折磨还远远没有结束。
一起在后厨做饭的这段时间,虞凝霜似乎能把所有食材都与和离扯到一起。
比如现在,她正拿着一把韭黄,笑容爽朗道,“这韭黄呢,是代表我们两个黄啦!”
韭黄是一菜农在自家地窖培育的,虞凝霜早听说他家这韭黄养得最好。
买了一看果然如此,韭黄长到尺把高,由于未见阳光,又黄又嫩,口感细嫩,算是这冬季中常见的反季菜。(2)
常见,却不便宜,一小把就要二十文。
但是花在食材上的钱,虞凝霜从来不心疼,更何况是为了让家人们吃好喝好。
冬季里能吃这一口鲜爽,多花些钱也值得。
为了搭配韭黄的鲜嫩,虞凝霜特意买了猪肉中最嫩的小黄瓜条,做了一道韭黄炒肉。
最后一道菜则是清爽的纯素菜。
先将黄瓜一拍,再将白菘和青椒直接用手掰成块儿。
新鲜蔬菜被掰开的声音十分解压,虞凝霜越掰越上瘾,在极富节奏的清脆声音中和杨二嫂絮絮念叨。
“婶子我跟你说,这手掰菜,就讲究在这个‘掰’上。像这种比较脆嫩的青菜呢,最好不要用刀切的。刀是金属,和这些菜呀叶啊本就是相克的,会把里面的好东西都破坏了。”
用简明易懂的土话讲解了金属加速维生素氧化的问题,虞凝霜继续道。
“而且刀一切,菜里的汁水就流失了,不如用手掰得好。你看,掰的时候顺着它的纹路掰,这筋络都留下来了,也更容易挂上酱汁和味道。”
杨二嫂一听觉得甚有道理,马上举一反三。
“肉也是这样罢,肉也是撕的更香咧。就像你前日做的那一道手撕鸡丝。”
那叫一个香哎!杨二嫂至今仍在回味。
白嫩嫩的鸡胸肉,顺着肌肉纤维撕成粗细不一的肉丝,再浇上现泄的芝麻酱,滴两滴花椒油,真是好吃到想舔盘子。
现在想起来,那鸡肉丝之所以既不干柴也不油腻,还真是因为是纯手撕的,能够最大程度锁住鲜美的鸡汁。
整盘肉丝也松松散散的,嚼起来口感特别好。
“对呀对呀。”
杨二嫂举的这个例子特别合适,虞凝霜便答,“就是这个道理。菜也是一样,能掰就掰是最好的。”
刚说完,虞凝霜忽然神色一顿,唇角浮起了熟悉的微笑。
而杨二嫂这次已经会抢答了。
“行啦,我知道,我知道,这道手掰菜代表着你和你那夫君掰了!”
虞凝霜抚掌大笑,“知我者,杨二婶子是也!”
“你这孩子啊……”
杨二嫂无奈地揽过虞凝霜肩膀,出气似的使劲摩挲了两下。
而后,到底是和虞凝霜一起笑了起来。
和离……可能真的不完全是坏事罢,杨二嫂想。
总之这事真让霜娘挺开心的,那就值了。
虞凝霜手舞足蹈掰完菜,又炒了一个花生米增香。
那些红皮的小花生米,炒完之后变成深琥珀色的油亮亮,香气扑鼻。
虞凝霜没忍住撒了点盐粒儿,先吃了一小碟,被烫着了都不松口。
另起一锅,油里炸些花椒和辣椒,而后将这烧沸的热油往手掰菜上那么一倒……细细的“刺啦”声此起彼伏响起;
再那么一拌,撒上香酥的炒花生米,这一道清爽又咸鲜、半生且不熟的手掰菜就做好了。
上桌正式用餐时,虞凝霜又兴致勃勃地重复了一遍那些菜肴的说道,离了踢了黄了掰了……俨然是一顿“和离宴”,听得众人一愣一愣。
唯有杨二嫂已经产生了抗体。
且不知不觉中已经接受了虞凝霜的和离,她甚至能就此开虞凝霜的玩笑。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