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厌恶,旁人在他那里,比自己更重要。
方南巳想,他对自己来说,就像那把陪了自己很多年的那把弯刀。
这把刀只能属于自己,只有自己能握、只有自己能让它出鞘。旁人只能看见它精致华丽的外表,看不见它锋利苍白的刀刃,上一秒眼里映进刀尖的寒芒,下一秒迎来的就是死亡。
可是,人要比刀复杂多了。
方南巳可以将刀随身带着,想拿就拿,想放就放。他可以把它藏起来,也可以选择性地展示给别人看,觊觎它的人就让他们都去死。
但人不一样。
他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想法,方南巳没法完全掌控他,也没法让旁人不看他。
所以,在方南巳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试着让自己对他来说更重要一点、更有用一点,让他更依赖自己一点,这是他换取比旁人更多关注的方式,也是他“占有”的方式。
方南巳从来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什么道德、人命、伦理……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只要能达到目的,舍弃什么都没关系。
可显然,那人并不认同他的想法。
为了让那人的棋去到一个更方便的位置,方南巳一把火烧掉了应瑀的王府,而那人罕见地跟他动了气。
和以前小打小闹的玩笑都不同,那人跟方南巳说,他不要他了。
这句话让方南巳觉得可笑。
自己给他卖命,帮他捉人,为他刺探情报,帮他救他那么多次,结果在他眼里,还不如一个应瑀。
不要他了?他把自己当什么?棋子?还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可以随时丢弃的狗?
不要他了?这人哪来的底气跟他说这种话?
那是方南巳第一次为旁人出现不可控的情绪。
他恨得发疯,他要那人知道,这京城,没了他方南巳,谁都帮不上他,他做不了任何事。
方南巳像个跟人赌气的孩童,报复一般堵住那人所有的路,幼稚地砸了他所有场子,目的很简单,就要他回来给自己道歉。
要他回来求自己,然后自己会不吝用世上最难听的话,将他带给自己的那些负面情绪悉数奉还。
但方南巳没等到那一天。
因为,即便方南巳用上了所有手段也没有用。
他还是低估了那人那些乱七八糟的诡计,和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决心。
那人是个犟种,是块说到做到绝不服输的硬骨头,旁人越逼他越来劲,认定的事情,就算在南墙上撞死也不回头。
那天清早,方南巳看见他乔装改扮,不知死活地去拦郑秉烛的车驾。也不知那人打着什么鬼主意、又神神叨叨地说了些什么,总之,郑秉烛身边的护卫在他身上狠踹一脚。
他几乎飞了出去,当即吐出一口血,脆弱得像是下一秒就会折断死去。
方南巳不知道自己那一刻是什么心情。
只觉得,那人可能有什么转移疼痛的古怪本事,因为,那一脚虽然落在那人身上,自己的心脏与魂魄却好像也受了同等的一击。
同时,他意识到,那人宁愿以身入局、宁愿伤害自己、宁愿用一条命做赌注,都不肯回来向他低头。
方南巳恨自己在那人心里不值一丝分量,恨自己可有可无,也恨那个将他弃如敝履的人。
可等这些情绪过去,他更恨的是伤害了那人的人,甚至恨自己。
多么可笑的想法,真是一条贱命、一副贱骨头。
方南巳厌恶这种情绪与感情都不受控的感觉,厌恶这样的自己。
他知道,在那人面前,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筹码和主动权。
他本是旁观者,在漫长的无望的循环中终于等到了一个有点特别的人,所以以玩乐的心态参与局中。
他自以为掌控一切,随时可抽身,却不知何时已经落进了网里,牵住他的却不是性命也不是利益。
是感情。
是这世上最可怕,也最不可控的东西。
方南巳曾经听过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南域最顶尖的杀手,后来她私渡云墨江来到中原,爱上了江南小镇里一个普普通通的教书先生。
教书先生本就体弱多病,后来又被杀手的仇家盯上,最终血染云墨江。而杀手痛失爱人,果断留下年幼的女儿和刚出生的儿子,身体未痊愈便孤身一人去为所爱报仇,也白白葬送了性命。
方南巳讨厌这个故事。
也自小就对爱情不屑一顾。
旁人说,爱是成就,是托举,是燃烧自己求他顺遂安宁,得不到回报有没有关系。
可对方南巳来说,没有爱与不爱。
想要的东西就握在手里,人与物的区别只是人有自己的想法,那么想要的人愿意顺从最好,如果不愿……
那么得不到的人、不属于他的人,变成死物也可以,或者毁了也无妨。
方南巳一直如此坚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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