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实在是太快了。
我拿起我的手机。
你有一则新讯息是八点半传来的。
陈小姐你好,我们是宠物领养单位,你的资料审核已经通过罗~请在今天两点之前来认领你挑中的毛小孩哦!
两点前?
我赶紧收拾,拿着钥匙就出门了。我开车过去,希望不会来不及。
到了会场,一点五十七,压线。我就把我的黑键白键套上狗绳,准备离开了。
「要不要顺便约诚一起吃个饭呀?」我心里想。
「欸~你是汪总的nv朋友吧!」我转过头,看到了上次在诚公司,被菲姆叫“苍蝇”的那个男生。
「你好,我叫陈雪。」
「哦~我叫田菲翔。」
「还有我不是诚的nv朋友啦!你误会了。」我挠了一下头。
「啊~是误会啊。」他点了点头。
「你也跟菲姆是同事吗?」
「菲姆?她跟我差远了好吗!她工作效率那麽差,要不是我,她可能也不会有工作了。」
「你有这麽大的职权啊?」
「我是经理,我千辛万苦的让她进来这个公司,结果她就大头症了。」他摇了摇头。
「原来是这样啊!话说,你这麽年轻就当经理了啊?」
「这算是先天加上後天的结果吧!」
「什麽意思?」
「让你思考一下啊!」他看了一下手机,
「我可能要先离开了,你路上小心哦。」
「好。」
我就向他挥手道别。
「黑键白键~我们去买东西吃吧!」
我顺路上买了各种的宠物用品、狗粮还有我自己要吃的食物回家,回到家後,我就松开狗绳,就放黑键白键他们到处乱跑,认识一下新环境。
我把我昨天乱放的包包拿了起来,发现下面压着一封信。
「怎麽会有信?」我把信封捡起来,才想到是昨天和诚一起吃早餐时,在他要离开时,塞给我的。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两千元和一张纸。
给陈雪:
这是要给你的车钱,因为有预感你不会让我给你载回家,所以就准备了这个。其实,我是想邀请你,不知你八月十七号当晚有时间吗?rsvp
八月十七是紫涵的婚礼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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