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猜测着,女儿家都是喜欢些珠宝首饰漂亮珍贵的玩意,应该是不会错的吧?”
赫连煜听着也觉得有理,若有所思点了头,“知道了,忙去吧。”
秦乐窈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辰时了,天气已然有些回暖的征兆,她趴在软乎的云被上不想动弹,因着醉酒的后遗症,即便她这一觉睡得又沉又死,醒来之后仍然没觉得有多舒坦。
她反过身来躺在床上放空,昨晚上的记忆都还清晰着,她没料到赫连煜这种人物会大晚上的亲自出去找她,不过好在虽然二人昨晚仍不愉快,却也算是没再发生什么口角。
按照他昨天晚上的样子,今日再去跟他服个软,这事基本就该算是翻篇了。
秦乐窈梳洗过后开了帐门,外面轮岗的护卫正好换人,争命一看见秦乐窈就满脸涨红,脑海里全是之前撞破的画面,还有那一两声秦姑娘与平时声线不太一样的惊呼声。
他掉头就想走,又想起时间该是自己值守了,生生又钉住了脚步,强迫自己僵硬着转了回来。
这护卫虽然身手好,但年纪轻,脸上根本藏不住事,秦乐窈是老妖精了,一看都能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也不羞恼,主动叫了他一声:“少侠,你多大了?”
争命干巴巴道:“十七。”
“这么小。”秦乐窈有些吃惊,“果真是英雄出少年。”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赫连煜缓步朝这边走来,秦乐窈眼神闪烁片刻,有些想再回到帐子里去,但对方显然是已经看见她了,此刻缩回显然不好。
就这么犹豫片刻的功夫,赫连煜便已然走近过来了。
“公子。”秦乐窈主动问了一声好。
“嗯。”赫连煜应了一声,把人带进了军帐里,将她的面色瞧了又瞧,他一句话在胸中酝酿半晌,关心道:“头还晕吗?”
秦乐窈摇头:“不晕了,多谢公子关心。”
这句话之后,赫连煜有些微讶地又看了她一眼,不过睡了一个晚上,他怎么感觉她的情绪似乎是已经自己恢复到了正常状态,眉眼都温和了。
“公子怎么这样看着我。”秦乐窈有些奇怪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赫连煜软下嗓子问道:“舒坦了,不生气了?”
秦乐窈失笑,解释道:“怎敢与公子置气,我原本就只是出去散散心,不成想公子竟是追出来了。”
“没生气跑出去一个人喝闷酒?”赫连煜不信她这说辞,“有什么不好承认的,不高兴就是不高兴,在我面前没必要藏着,我又不会吃了你,怕个什么。”
“公子在乐窈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手庇护,于我而言,是天恩,乐窈心里感激,断不会如此不懂事。”秦乐窈平稳地将话说得圆满,“都是应该的。”
赫连煜觉得自己有点怪,他原本是素来都喜欢听话臣服的兵将,这番顺从的话语听在耳朵里,该是满意才对,但现在却是觉得并不舒坦,甚至有点刺挠。
他不明白为什么。
只是昨日才闹了那么一出,这才刚刚有所缓和,即便是心里有所不快,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再跟她计较这些。
“不提那些事了,败兴。”男人将她揽进怀里,带着人坐下,将一只巴掌大的玉盒放在了她手里,唇角含笑道:“打开看看。”
这分量沉甸甸的,秦乐窈打开看了一眼,里面铺着丝绸的垫布,中间躺着一颗剔透的琉璃珠,约莫有鸡蛋大小,通体透亮,浑圆漂亮。
“这是夜明珠?”秦乐窈看了他一眼,询问道。
赫连煜轻笑:“白天能一眼瞧出夜明珠,可真是好眼力。”
“以前在南海跑商的时候见过,不过没见过这般大颗的,实属珍品了。”秦乐窈将珠子取出来,捻在指尖,借着日光观摩道:“南海的夜明珠以成色透亮无杂质为良上,越是干净的珠子,晚上发出来的光亮也就越是均匀柔和,像这颗的成色,若是拇指盖大小的,带去上京城轻松便能卖出十两黄金的高价,这颗竟然能有这般大。”
“啧,有价无市的珍宝,怕是能引得公侯贵族的小姐哄抢一番”秦乐窈小心将珠子放回了玉盒里,饶有兴致地问他道:“公子这是从哪弄来的?”
“虞陵大营的守军大将侍从南海调遣过来的,我就知道他那定有些没见过的好东西,果不其然。”赫连煜瞧见她这惊奇的目光,可谓相当之受用,唇角的笑都压不住,“喜欢就送给你了。”
秦乐窈微微扬眉,很快便打趣着摇头道:“这太贵重了,我可收不起,公子你是拿人情得来的还是金银买的?啧,这玩意可不便宜,若是没花钱,便得是个大人情了,估摸着也不是几点子钱财能衡量的。”
“让你拿着就拿着,贵重什么。”赫连煜却是不理会她的推辞,将东西塞回她手上,蹙眉道:“不过一颗珠子罢了,这东西能叫人瞧的上眼,觉得欢喜,便是最大的意义了,你先收着,回去找人给你做个金冠,嵌在上面当主珠。这破地方也难得寻出些个好东西来,等改日回了上京,我再给你找些真正稀罕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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