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视你如珍宝,想把你藏起来,不希望你被任何人看到,甚至为了一己私欲,清空了整个购物中心。
假如沈澹月不是反公司联盟的领导人,不是一个冷静、理智的人,不是报道中愿意为底层人民牺牲的弥撒亚,而是一个疯狂、冲动、不按常理出牌的偏执狂,她不会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古怪的事情。
问题是,沈澹月是一个正常人,并不是疯子、精神病和偏执狂。
甚至昨天晚上,她还在电视台上,看到了他对抗公司军队的转播——直升机门大开着,他半蹲着,手持狙击-枪,神色沉冷地打穿了一个公司高管的脑袋。
这一画面,给了不少饱受公司压迫的平民极大的鼓舞。
他为了对抗公司,为了手无寸铁、无力保护自己的平民,是如此舍生忘死,怎么可能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做到这种地步?
他还要给她挑选衣服。
明琅不喜欢把时间花在挑衣服这种琐事上,他想挑就去挑好了。
——问题是,他哪儿来的时间?
他每天那么多事情,开会、处理公务、安置难民、对抗公司军队……还要空出时间,给她穿衣打扮,给她挑选衣服。
明琅想,他真的没有疯吗?
第131章 chapter 22
出来一趟, 没能散心,也没能改变现状。
明琅比出来前更加郁闷了。
她本想说服沈澹月给她一份工作,看到空荡荡的街道后, 又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很明显, 沈澹月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一起工作, 也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说话,更不允许她跟其他人产生肢体接触。
所以, 他们的关系到底是妻子和丈夫, 还是奴隶和奴隶主?
明琅转头望向沈澹月, 很想问出那个心头盘旋已久的问题。
——我真的被你囚-禁了吗?
但她知道,沈澹月不会告诉她答案。
就像他不会告诉她, 为什么出来吃个饭, 就要将购物中心清空一样。
在他的面前,她似乎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妥协,要么离开。
其实,离开并不失为一个选择。
明琅没什么野心。
记忆里, 她似乎是一个朝气蓬勃、容易激动、憎恶有钱人的女孩。
但不知为什么,她回想起从前的自己, 内心没有半点波动。
相较于打倒公司, 她更想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远离公司纷争的小镇,收养几只流浪猫,慢悠悠地过日子。
到那时,她想见谁就见谁, 想跟谁说话就跟谁说话。
无聊了可以去黑市闲逛,去地下擂台切磋, 逢年过节还可以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做客——虽然她没有朋友,但离开沈澹月不就有了。
明琅很喜欢沈澹月。
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直到现在,她想起他在那方面极具攻击性的模样,仍会感到浑身发麻。
她也很喜欢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反差感。
——起初,他非常嫌恶她身上的汗液,很少跟她发生肢体接触,甚至不愿戴着手套碰她。
她问他是否喜欢她,也是问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
现在却变成了,她无意识看他一眼,他都会低头吻上来。
他不再嫌恶她的汗液,有时候甚至会拨开她汗津津的发丝,俯身过去轻嗅一下。
反倒是她不适极了,问他在干什么。
他却一脸平静地说,想知道你去了哪里。
——他像狗一样,以嗅闻的方式,判断她去过什么地方。
如果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明琅完全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重度洁癖患者的所作所为。
他似乎忘了自己还有洁癖。
至于肢体接触……明琅瞥了一眼自己的左手。
沈澹月左手戴着黑手套,在正常办公,右手则按在她手腕的脉搏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
——他的右手没有戴手套,指腹冰冷而赤-裸地贴在她的肌肤上。
他的种种行径,让明琅感到既古怪又满足。
感到古怪,是因为他前后态度变化太大了,几乎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
最可怕的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感到满足,则是因为她只是一个普通人。
人都有劣根性。
像沈澹月这样的人,似乎永远理智,永远冷静,永远不会失控。
然而,他却不止一次因她而变得兴奋、激动、冲动,平静镇定的眼睛染上欲的颜色。
她怎能不感到满足?
假如沈澹月的控制欲没有那么变态的话,她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辈子。
谁不想跟自己喜欢的人腻在一起。
但现在,她对自由的渴望,已经超出了对沈澹月的喜欢。
跟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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