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帐篷前生火,军旅生活让她的皮肤和手都变得粗糙,脸上多了疤痕和晒斑。她用短刀削了一根木棍,木屑掉在火焰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弗洛伦萨,吃点。”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走向她,扔给她一只灰色的野兔,内脏都扒了,血淋淋的。削好的木棍刚好插进野兔的身体,翠碧丝就着火烤起了兔子,野外的蛋白质总是美味,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很多时候都是忍饥挨饿。烤好了兔子,她用刀削下一块肉,递给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男人用手接过就往嘴里塞,仿佛是什么人间美味。“你想家了?”男人叫乌统,是准尉,也是中校的副官。他很关心弗洛伦萨,他曾经有个妹妹,死于天花,如果妹妹还活着,刚好是翠碧丝的年纪。翠碧丝笑了笑,“我没有家,我的家人都死了。”说着把没什么滋味的兔肉往嘴里放。“等战争结束,我带你去我的家乡看看。我妈妈会做世界上最好吃的牛肉馅饼,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乌统锤了锤翠碧丝的肩膀说。他没有说等我们赢了,他说等战争结束。翠碧丝觉得头有点疼,她耳边响起了一句话,但她忘记谁跟她说的了:战争不造就英雄,只造就孤儿寡母。“我失去了好几年的记忆,能活下来是我的运气。”翠碧丝看着通红的火舌,难得多说了几句话。“我的一个朋友也像你一样,他招惹了黑巫师,巫师抹去了他所有的记忆,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最后疯了。”乌统表情严肃,不像作假。弗洛伦萨本身就是个很神秘的女人,跟她合为一体的银剑和她偶尔展现的魔法能力,很难不让人想象她跟巫师有联系。“你是说,一个巫师抹去了我的记忆?”翠碧丝把兔子一扔,乌统心疼得赶紧捡起来,吹了好几口兔子身上的泥土和灰尘。“这是巫师们惯用的伎俩,尤其是女巫。她们不爱杀人,但喜欢看人类生不如死。捉弄猎物比弄死猎物更有趣。”乌统一边大口吃起兔肉,一边说。翠碧丝若有所思,她接着问:“遗忘的魔咒可以逆转吗?”“这我就不清楚了,也许你有认识的女巫可以问一问,哈哈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乌统自以为很幽默,他倒并不是很在意弗洛伦萨是否是黑巫师或者跟巫师有关系,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意义。人们烧死无辜的女人,说她是女巫,实际上她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行了,多谢。”翠碧丝不想再跟他多说,站起身朝帐篷走去。“喂,你真要去找女巫吗?我没有真的这么建议!-----喂,你兔子不要了吗?”乌统也跟着站起身,在她身后大声喊。战争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两国都无力再支撑高昂的军事费用,打仗的大部分军人都是农民,农忙时他们为了家里有口饭吃,都无心战争,百姓们流离失所,整天整天饿着肚子,到处都是饿死的人,父母们卖掉自己的孩子,就为了家里换点吃的。女人走在路上会被强盗奸淫,卖身的女人越来越多,她们大多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翠碧丝打破了女人不能越过少尉这个头衔的魔咒,成为了上校。一是她是真正的军人,二是死了太多的战友,能够撑起军队的人不多了。乌统没有直接死在敌人的刀刃下,而是死于腿被砍断后的伤口感染。“把我的骨灰带给我的妈妈,如果他们都不在了,你就把我埋在我家乡的山里。”乌统死前这么叮嘱她,“真他妈的窝囊,死了都没个老婆,也好,省的像我妈一样等一辈子。”健壮的男人最后瘦的没有人形,还在遗憾自己没讨个老婆。翠碧丝一滴眼泪也没掉,她要活着,才能完成她的事业,才能把乌统的骨灰带回他的老家。无家之人,是一种诅咒,也是另一种解脱。(上头了越写越多,这还能算短篇吗,强制爱呢里面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中世纪概念,完全经不起考究本篇有两个灵感,一部分来自于《卡列班的女巫》,非常好的女权读本,还有就是《降临》中的美国女主用中文说的台词:战争不造就英雄,只造就孤儿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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