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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3 / 4)

既做过路边演唱,也参与过高手众多的专业场。既流落于商业气氛很浓,大家都不讲究乐队个性的酒吧,也去过从天黑欢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对(程程从来没有等到过自己的天明,只能午夜十二点就退场)

她见识越来越多。

正如教过她的几位表演老师都说过的,演员是一个很需要经历的职业。角色经历的东西,你也经历了,自然就能将角色演的真实可信。

她现在也觉得自己的艾米越来越真实了。

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

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

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

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

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

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

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

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

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

“妈妈恨过爸爸吗?”

“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

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儿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

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

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来着)。

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

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开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是写了人物小传,一厢情愿地在心里勾勒出艾米的平面形象。真正让艾米变得立体真实,是她演着演着,自己变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艾米是这个样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变成了艾米,只有变成了艾米,才谈得到说艾米该是如何如何。

于是,大街小巷里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于是,夏喻在百无聊赖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这种事儿怎么说的?她不怕以后名声毁了,接不到戏?”夏喻的助理陪着他出来瞎逛,不时瞄了瞄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戴了鸭舌帽,在不够明亮的路灯灯光下的夏喻,心里安心了一些。

他说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剧组的鸽子虽说也算是打了招呼,没让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么过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来说,今天做的这事儿是真的很要命了!

为了她,今天的拍摄计划全变了,只能先拍夏喻和包帅的戏。

夏喻不说话,其实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么这样,他感觉程程不该是这样不认真的人。

或许这里面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内情也说不定——就在他不经心地想着的时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个人,小红裙、苹果头、深眼线、红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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