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人身自己都难以自控,便多了更多的乐趣。
沈蕴玉年岁大了,不像是年岁轻的时候那么爱折腾人了,鲜少再弄那些让人难以启齿的花样,更多的是抱着她温存,两人黏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有新鲜的话说,偶尔还会怀念一下还在京城的沈提灯。
他们在江南享福,欣赏这美妙景色的时候,沈提灯在干什么呢?
石清莲享福的同时,还有些怀念她的儿子。
她的儿子早已不是小时候那副满地乱爬的样子了,他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一份功业,虽然现在还名声不显,但是日后迟早能冒出头来,也因此,她那儿子也不如小时候那般粘她了,每每瞧见她,只会拱手行礼。
嗨呀,人是聪明起来了,但是也不可爱了呀。
石清莲又开始怀念小提灯满地乱爬,抓狗顶罪,偷吃她的茶的时候了。
大概养育孩子便是如此吧,瞧见他小的时候,就想让他快点长大,长成风霜不侵,雨雪不倒的模样,但是他一大了,又开始怀念他牙牙学语时候的模样。
“还能在做什么,肯定是在查案。”身为同在北典府司内杀出来的沈指挥使,太明白沈提灯现在的处境了。
沈提灯急需一份功绩证明自己的能力,急需几个难以克服的案子,来作为他向上爬的垫脚石,他孤军奋战,所以难免摔跤。
但他不打算向他的父亲求助,沈提灯果真被石清莲教导的很好,他有一身功夫,也有一身傲骨,非要自己出去摔打。
沈蕴玉也愿意让他去。
他们在老去,而他在长大。
“男子汉大丈夫,总该自己吃点苦头。”沈蕴玉用下颌揉着石清莲的脸蛋,与她道:“别担心,小娇娇,有人照看他。”
石清莲便也放心了。
沈蕴玉这样心思缜密的人,不可能把儿子一丢就什么都不管了,北典府司的事儿,终究还是北典府司的人更懂,她也就不担心了。
小娇娇一扭脸,把头埋在了沈蕴玉的脖颈间,沉沉的睡了过去。
沈提灯确实在查案。
沈蕴玉前脚刚走,后脚他便结束了长达一年的刑审小旗生涯,接来了他出诏狱之后的第一个案子。
他要去京城中的怡红院里抓人。
他的顶头上司叫陈亦,是他父亲早些年身边的小旗,后来一步步升到了总旗,又升到了百户,算得上是沈蕴玉手底下比较亲厚的人,所以沈提灯便被扔给了陈亦。
在锦衣卫里,有一个好上司很重要,如果这个上司不把他们下面的小旗,校尉当人看,只一味的追求业绩,追求破案率的话,他们会一直被上司指派去做各种案子,抓各种人,然后在这种紧绷的处境下不断死亡。
锦衣卫里不缺新人,死掉的小旗和校尉会立刻被新的人补上,变成一份又一份的功绩。
所以,在锦衣卫里找上司,要找一个有一些底线的上司,最起码,他不会拿下面的人来换自己的功绩,也不会抢走下面那些搏命的校尉的功劳,更不会克扣他手下人的银钱。
但是大多数人,其实都无从选择。
他们大多数都出身寒微,不像是沈提灯,只要在北典府司里,便没有人刚把他当一份功绩看,也没有人敢打压他,那些勾心斗角的腌臜事全都默契的避开了他,沈蕴玉没有给他一个直通指挥使的天梯,但是给了他一个公平的环境。
沈提灯今日,负责抓捕一个刺客,据说是一位功夫极深,轻功很好的刺客,寻常人所不能及,所以特意派他来了。
他现在好歹也是一个小旗了,手里有二十个校尉可用,所以他还制定了一个围捕计划。
沈提灯想,得了这一份功绩,他就能再领一个任务,若是顺利,他今年便能得一个甲等,明年,他便能奔一下总旗了。
这等升迁的速度,算是快了,比起他父都不逞多让,当然,他远没有他父惊险。
当初他父,是孤立无援,一个人杀出来的,不知道结下多少仇,又被多少人挖坑围堵,到了他这,纵然他父不曾说,也有无数人为了向他父亲卖好,给他铺路。
沈提灯慢悠悠的坐在怡红楼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无妨。
过个几年,大奉里便会有人知晓他沈提灯的名字了。
彼时正是大奉十八年春,沈提灯端坐在怡红楼里,饮下了一杯酒后,向他的手下们做了一个手势。
干活了。!
第129章 古代日常
石清莲与沈蕴玉在江南见过江南郡守之后,又在江南中慢悠悠的行船,行到了一处叫庐洲的地方。
此处是四个府之一,庐洲的知府不敢慢待沈蕴玉,特将庐洲的一处名湖四周都给清了,然后供出一处府邸给他们一人居住。
府内本来是有一群歌姬瘦马的,甚至还有一些貌美的唱曲小郎君,被锦衣卫全都赶出去了,哭哭啼啼的上船走了。
他们一行人便在这临湖的宅院中住下了。
他们前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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