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他妈爱他,也真他妈想杀了他。
生在金三角北陲,我自小闻着毒品加工厂飘来的恶臭过活。家乡群山连绵、密林星布,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大片犯罪沃土。在我出生的村寨,完整的贩毒链延续了七八十年,我们一族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贩毒世家,父母先是我的长官,再是我的监护人,我是家中幼子,却不愿意消遣度日,非要闯出名堂不可。
村民皆信残暴与生俱来,即便某个黄毛小儿将沉重的步枪夹在腋下,无师自通地扣动扳机射穿他兄长的胫骨,霎时间血肉与碎骨沫横飞,他们也对这样残忍的场面感到习以为常。我站在柴堆上,一脸欢快地望着大哥打滚哭嚎的模样。
目睹了一切的父亲唤我过去,伸出双手捧住我的脸颊,用粗粝的拇指把我的眼皮掰得大开,看着我的褐瞳大笑道:儿子,我在你眼中看到了穷凶极恶,跟你的先祖一模一样。
不久后父亲将传家的骨戒赠予了我,骨戒贵重,其实只不过是人体残骸,来源于先祖爱妻的髌骨——作为禁脔的她多次逃跑,直到先祖射穿了她的膝盖,剜去一块被洞穿的骨头制成保护符,用来护佑领主及子孙后代,助他们作恶多端——听上去确是浪漫又疯狂。等年龄大了点,我扩了耳,将骨戒嵌入一边耳垂,省得冲洗满手滑溜溜的血液时戒指总会脱落,烦人得很。
成年后我漂泊在外,说着异乡话,做着本乡事,彻底融入了邻国虬枝盘曲的地下犯罪网,毒品走私、赌博、诈骗、人口贩卖,可谓是无恶不作、暴戾恣睢到了极点。
我沿袭了父亲的一波地下军队,经过二十年的积累和锤炼愈发声势浩大,视公检法系统于无物。短短的时间里,我赚了凡人十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财。既然如此,四海漂泊、无所依傍又如何,我快活度日,恶种的生涯注定盘桓于密林与海洋,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总会有无数潜藏地底的生灵,等待我去收割钱财与灵魂。
旧时我穿梭在自家后院,无忧无虑,与风中摇曳的红紫色罂粟花嬉戏。对我而言,世间哪里都是游乐场,就连腥臭泥沼也能开出绚烂华美的恶之花。我们一家是亡命之徒,从不消沉,也从未萌生改邪归正之心,一旦来到新的居所,我们便会迅速构建起一座广阔的花园。
而我的阎正,他就像那些姹紫嫣红的罂粟,被割破肌肤榨取胶汁,融入泥土后反倒成了自身的肥料,致使土壤越种越肥,花也阴魂不散地谢了又开。初见他时我哑口无言,怎会在凡间得到他冷傲的回眸,当真是惊艳无比。我步履紧随,直到将他搂入怀中,异香扑鼻而来,我试探性地咬上一口瞬间如遭雷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铁定完了。之后的日子里我对他日思夜想,渴望与他纯洁的胴体进行销魂蚀骨的交缠,终日飘飘然忘乎所以。大哥说我被灌了迷魂汤,堂堂毒枭,毕生所求皆是一介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好似谁往我骨头上镌刻若干红字,得到一句无法泯灭的“是生是死,非他不可”。
阎正追了我十年——每次想到这我都忍不住发笑,这闷骚的疯婆娘竟缠了我整整十年。久到装了义肢的大哥都跟我打趣,说那娘们是不是想弃明投暗当我的毒枭夫人,我大笑着扇了那弱智一巴掌。阎正骨子里流的都是养育他的平民百姓的血,世间没几个像他那样持正不阿之人,退役了还投身大义,誓要把我捉拿归案,也不知他拖着破败的躯体手无寸铁地孤军奋战能成什么气候。
但话说回来,若阎正娇滴滴地投入我怀抱,我反而觉得败坏兴致,偏得是抗拒的、绝望的、已死相逼的他才有韵味。他的执拗与孤高本性最惹人垂涎,黑黢黢的眸子里盛满了对我的深恶痛绝,巴不得将我大卸八块。
遗憾的是如今的他是残破之身,根本无法伤我分毫,我俩的猫鼠游戏到了末期,已然演变成我单方面的屠杀。
我与阎正相识于一次缉毒行动,他是初出茅庐的小警员,我是新上道的犯罪集团头子。
那时他隶属缉毒支队,身着板正的警服,小脸蛋、细白胳膊、人畜无害的大眼睛,连声音都是嫩生生的,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小巧玲珑的漂亮生灵却葆有一腔热血,跟着一班人马踹开我某处制毒作坊的大门。当时的我正悠闲地听取小弟汇报,沙发座都没捂热就起身逃窜,一时间四处枪林弹雨,我从后门逃出爬上高层,阎正那小子身姿矫捷,紧随其后,只可惜他那标准到无懈可击的握枪姿势在身经百战的军团前不值一提,没一会儿他就被我埋伏的同伙们卸掉枪支、降服在地。我拨开弟兄们,正巧对上了阎正无畏的一瞥,冰冷眼神里尽是嫌恶,我顿时心脏狂跳,冲上前对着那美丽的脸重重打了一巴掌,将他按在坚硬的地上,坚硬的膝盖直接顶向他脆弱的大腿根。
他体型偏小,力气也不大,之前的搏斗中他的细手腕差点没被我拧断。我攥住他双手按在头顶,另一手捏着他的下巴打量,好一个肤白如玉垂眼含情的美人,可不能不明不白死在这里——我用眼神支退了手下,让他们放下了瞄准的枪口。
身下的小警官丹唇含珠,沾了点血,颤抖着说不出一个字,初次参加任务的他只是个懵懂的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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